3.2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。
3.2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。(不考核)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铁道工程(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)专业高级职称;
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。(不考核)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,且施工员、测量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试验员、材料员、标准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(不考核)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0 人(不考核) 。
3.2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,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累计 60 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(不包括铁路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);
(2)3 座全长 100 米以上铁路隧道;
(3)8 座单跨 24 米的铁路桥梁;
(4)3 座中间站;
(5)2 个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(不包括铁路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)。
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